泸州市海川印铁包装有限公司被罚款0.83万元

2024年5月20日消息,泸州市海川印铁包装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被泸州市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罚款。

  据公告内容,泸州市海川印铁包装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违反了《四川省消防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泸州市海川印铁包装有限公司违反了《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构成了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违规行为,因此被泸州市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罚款0.8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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