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报报道“京东到家”强收包装费 省消保委介入后不再强制

“京东到家”1.2元的包装费不再强制收取了!9月8日,《阳光报》刊发报道《“京东到家”1.2元包装费无法取消消费者质疑涉嫌强制消费》,对消费者质疑“京东到家”以“助力环保”的名义强制收取1.2元包装费一事进行了报道。
报道引起了市场监管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关注,目前,“京东到家”已经对包装费的收取规则作出了调整,把决定权交给了消费者。
“京东到家”被质疑以环保的名义强行卖塑料袋
商品本身明明有包装,而且还有方便手提的设计,却仍要在外面套一个塑料袋并收取包装费,“京东到家”上的一次购物经历让西安的刘先生很不解。尤其是看到该平台在对包装费的说明上打上了“助力环保”的标签,刘先生更是费解,他认为很多商品并非不装进塑料袋就无法配送,“强行让消费者购买一个本可以节约的塑料袋,竟成了他们口中的环保做法!”
刘先生称,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今年8月初对永辉超市网购小程序强制收取1元包装费进行了公开喊话,认为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事后永辉超市被处罚并对涉及订单进行了补偿。刘先生很纳闷:“在上海被定性为违法的行为,为何能在陕西大行其道?”
在记者的购物体验中,记者购买了一提卫生纸。即使长长的商品包装上有一个方便手提的位置,可仍然被装进了一个塑料袋中,且包装袋只包住了卫生纸的一半,另一半仍露在外面,显得很是多余。在此次购物过程中,记者同样支付了1.2元的包装费,也没有可供选择的选项。
陕西省消保委:消费者反映属实
9月15日,记者到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称陕西省消保委)了解相关情况。10月18日,陕西省消保委的一名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这名负责人介绍称,得知此事后,陕西省消保委根据法律授权迅速介入,由于“京东到家”陕西分公司没有相关权限,遂向达达集团上海总部发函,要求其就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是否被侵犯进行说明。“从他们提供的答复材料中看,我们认为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
该负责人解释说,与上海永辉超市小程序收取1元包装费被罚一事不同的是,“京东到家”在订单中对包装费这一收费项目做了说明,告知了消费者,因此不涉及侵犯知情权。
在陕西省消保委及本报的持续关注下,达达集团于9月24日对“京东到家”包装费的收取规则进行了调整,1.2元(原价2元,优惠0.8元)的包装费由原来的强制收取改为可供消费者自由选择。
调整前共涉及多少订单?达达集团称是商业秘密
截至规则调整时,“京东到家”强制收取包装费在全国一共涉及多少订单,总资金规模有多少呢?针对这一问题,陕西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发给达达集团的函中,他们也提出了相关问题,但达达集团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未正面答复。
可以看到的是,在达达集团的官方网站上有这样的表述:京东到家是达达集团旗下中国领先的本地即时零售平台,依托达达快送和零售合作伙伴,为消费者提供超市便利、生鲜果蔬、医药健康、3C家电、鲜花绿植、蛋糕美食、服饰运动、家居时尚、个护美妆等海量商品约1小时配送到家的即时消费服务体验。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达达快送业务覆盖全国2700多个县区市,京东到家业务覆盖全国超1500个县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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