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鹤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权威发声,通报我市新冠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据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史保生介绍,12月8日上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郑州市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胜海水产商行共购进3000件印度进口带鱼,其中325件销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被临汾市检测出一份外包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部分产品销往河南省内相关地市,有20件销往我市山城区。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通告后,立即组织对涉事进口带鱼和相关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经市疾控中心对销往我市的20件冷冻带鱼外包装进行新冠肺炎检测,结果15件阴性、5件阳性,该批带鱼均未销售,并已全部封存。对直接接触者、关联者及其他人员57人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直接接触者和关联者9人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8人已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采集外环境样本19份均为阴性,并对涉事冷库、门店等场所进行暂时封闭、全面消杀。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防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总监李芳
介绍我市冷链食品监管情况
问题一:
下一步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阻断源头、无缝监管、精准防控、全程追溯”的工作思路,筑牢树立疫情防控屏障,确保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具体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严把输入,阻断源头。凡从省外区域、口岸环节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所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报备情况第一时间通知本级卫生健康部门,预排核酸检测、货物消毒时间表,做好核酸检测、货物消毒的人员组织、结果上报、应急处置等工作。所有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必须批批查验“三证明一报告”,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证明、冷链食品消毒证明,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手续不齐全的禁止入市,涉嫌违法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是压实责任,无缝监管。依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冷链食品工作首接负责制,完善部门间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实现全环节、全链条的闭环管理,确保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达到“批批检”、“件件消”,严格做到“四个到位”。
三是严把“六专”,精准防控。抓好冷链食品在生产、流通、餐饮、贮存等环节的精准防控,凡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的经营者,必须按照“六专”要求进行管理,即专区域、专人员、专通道、专台账、专工具、专消毒。专区域指进口冷链食品在贮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必须单独存储或有效隔离,禁止和其他商品混放、混售、混用,避免交叉污染;专人员指从事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岗位,要由专人负责,全面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体温检测、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专通道指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台账指冷链食品经营者要查验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建立完整的冷链食品进销货台账;专工具指所有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材料、工具、运输车辆都要单独存放,禁止混放混用;专消毒是要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的消毒制度,定期开展对人员、场所、工具的消毒,废弃包装物也要统一消毒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是信息归集,全程追溯。全面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运用,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输入风险“物防”措施。督促生产经营者全面对接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追溯平台,及时准确上传货物来源、去向、数量、位置等关键数据,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禁止上市销售。织密冷链“物防”网络,确保每一件进口冷链食品的安全放心。
问题二:
新闻上看到全国多地在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引发广大群众对冷链食品的普遍关注,请问普通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随着全市对进口冷链食品排查、检测、监管措施的进一步加强,对新冠病毒污染的食品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置,可以有效防控不安全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从而降低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
但是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市民,尽可能不要网购进口冷链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非正规渠道的进口冷链食品;在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配带一次性手套,及时洗手,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等处;食用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好餐具和台面的清洁,食物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要自觉做好消毒处理;做好以上这些,通过购物接触来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是非常低的。市民群众如果发现有违法违规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在此也建议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经营者,在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尽量不进、不销进口冷链食品。
问题三
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上,采取了什么具体举措?
答:今年6月以来,国内一些地区开始逐渐出现冷冻冷藏食品或包装物表面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呈阳性的问题,面对疫情出现的新情况,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重点做了以下5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牵头成立了鹤壁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确保冷链食品进口、运输、流通、储存等各环节有效对接,实现闭环监管。
二是迅速开展市场排查。按照《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切实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了对全市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建冷库、农贸市场冷库、第三方冷库的全面排查,建立了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市涉及肉品、水产品贮存的各类冷库共计188家,已经全部排查完毕,建立了监管台账,实施无缝监管。
三是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查验溯源制度。凡从省外区域、口岸环节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所在地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采购自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新冠病毒检验证明、消毒证明、供货商销售凭证等材料,手续齐全方可入市销售。
四是加强冷链食品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落实各项预防性消毒举措,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要求,索取留存产品的供货方资质、供货商销售凭证、产品的检疫、检测、消毒等证明,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查封扣押送检,相关经营单位责令停业整改;对达不到防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止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五是加强对从业人员宣传培训。严格强调冷链食品经营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体责任,推动相关行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把控好进货、查验、消毒关口。同时也积极劝导相关经营者不进、不销进口冷链食品。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1.要在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不采购没有标明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选购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手部直接接触冷冻食品,选购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流水洗手,洗手前不触碰口、鼻、眼等部位。
2.继续保持高度防控意识。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公共场所活动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3.注意营养均衡,合理锻炼,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提高身体免疫力。
4.近期如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鹤后严格执行居住所在地相关防控措施。
新闻多看点
国家卫健委:8日全国新增15例确诊病例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12月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1例(上海6例,广东2例,江苏1例,广西1例,四川1例),本土病例4例(均在四川);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无境外输入);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9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10例(境外输入202例)。
成都新增两个中风险地区
自12月8日21时起,将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华都云景台小区的风险等级由低风险调整为中风险。自12月8日22时起,将成都市郫都区唐昌镇永安村8组划定为中风险地区,并实施相应管控措施。中风险地区相关人员原则上不离开当地,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